7月1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遵循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规律,突出专业特点,完善职称评价机制,为他们量身定制清晰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申报人还可以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改革后,本市首次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中坚力量。
本次改革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职称评价首位,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注重评价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按照不同专业、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着重考察策划、采编、制作的实践能力;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全面考察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学术水平、影响力和应用效果,突出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
改革后,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作包括新闻成果作品、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新媒体作品专业论文、著作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作包括策划及责编的图书及期刊成果作品、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业论文、著作等。
有重大贡献或急需紧缺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本次改革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北京地区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融合出版、版权运营等新兴出版业态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出版系列职称,进一步扩大了职称评审的覆盖面。
本市还建立了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在新闻、出版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属于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为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本次改革坚持“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并强化用人单位作用。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本市强化聘后考核管理,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降低聘用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
在职称评审服务方面,本市将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强化大数据应用,突出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优化职称评价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申报、推荐、审核、缴费、查询、取证等便利化服务,探索简化申报人资料打印、公示及申报材料线下签章上传等手续,试行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推荐,通过“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不断提高申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维护北京市职称评审的公信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营造权威、公平、诚信的评审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复查核查、社会公示等方式,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坚决抵制和打击在职称评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