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路全线禁止车辆停放恢复道路通行功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切实缓解中山路交通拥堵现状,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经研究,,恢复道路通行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山路城隍庙门口、、县武装部门口、中山步行街四平家电门口、老县委路口、中国邮政储蓄所门口、南门口十字路口(南北各一个)、中山东路路口、中医院门口、疾控中心路口、寻乌调查纪念馆门口安装12个违停监控抓拍电子警察系统。自2018年7月1日起,在上述路口及其150米周边范围内临时停放车辆2分钟之内必须驶离。违者,电子警察抓拍取证后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道路两侧车辆临时停车位铲除后,重新施划设置道路标线,恢复道路通行功能。禁止车辆随意停放、摆摊设点、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中山路道路两侧居民停放车辆,可选择水角流、老县委、老市场、中山西路等临时小型机动车停车场和中医院停车场就近停放。
请中山路道路沿线居民及广大交通参与者予以理解和支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寻乌县城市管理局
二0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