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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黑色轿车驶入停车场,
车上走下一位女子,
走出不到5米,
两辆执法车在黑色轿车前后停靠
并对其示意关闭引擎接受调查,
随后8名交通执法人员对该车
就涉嫌非法运营开展调查取证
……
这是近日发生
在江门汽车总站的一幕。
戳视频先睹为快↓↓↓
随后
黑色轿车的司机接受了
执法人员的检查和询问
经查证属实
该车的女乘客当日通过
滴滴出行平台约到这辆黑色轿车
行程结束后她支付给司机14.36元
该车尚未办理经营许可
驾驶员尚未取得运营资质
该女子并不清楚自己乘坐的车
属于非法营运车辆
而黑色轿车司机则被罚款1万元。
△此次被查的非法营运车辆。
6次约谈滴滴公司未获进展
网约车进入江门地区已有数年,为市民带来便利出行的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和管理难题。2017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网约车进行规范化管理。
根据《细则》规定
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江门地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司机及车辆需要满足《细则》的条件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资质。满足以上条件,方可认定为合法运营。
目前,江门市共有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拿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分别是斑马快跑、万顺叫车、约我出行、呼我出行4家企业的江门分公司,但上述公司暂时没有车辆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仍未正式运营。
截至目前,大众较为熟知的滴滴公司尚未在江门申请经营许可,属于非法网约车经营者,在该平台所登记运营的车辆均为非法网约车。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分局第一大队大队长林洪说,
我们先后约谈了滴滴公司6次,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滴滴公司回复表示,正在开展进一步清理,但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合法运营和非法运营之间的差别
不仅是几份许可文件的问题。
林洪说
,司机准入门槛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人身财产权益遭损害等事件,乘客很难获保险赔偿,且权益难以得到及时充分救济和保障。”
网约车司机需刷脸认证
对执法部门而言,打击非法网约车存在一些困难,比如不被理解。网络上有声音认为,我市执法人员存在、追车执法、危险拦截非法网约车等情况。这让执法部门形象受损,影响执法权威。
林洪说,
他们说的是谣言,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一宗案件是,全是乘客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司机接单,我们根据可疑线索证据进一步调查核实。”“每一次都是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我们希望网友不要造谣传谣信谣,市民不要贪图一时便利,而为出行留下安全隐患,避免出现生命或者财产损失。”
△执法人员在江门汽车总站开展宣传。
林洪表示,整治的目的并非打击网约车,。该共享出行模式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为群众带来体验良好的出行便利,但这种模式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开展。
林洪说,
,网约车司机上岗,需要过“三关”才能接单,即刷脸认证、人证合一、资质符合。,才能保障市民出行的方便和安全。林洪说,,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奖惩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各方面共同提高才能让市民更安全。”
划重点
根据国家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5月4日正式对外公布。
其中《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在获得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同时,仍需要在我市管辖范围内办理备案手续,从事网约车的司机及车辆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网路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资质,才能被认定为合法运营。《细则》的制定和公布为我市网约车行业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而市场上俗称的“滴滴公司”在市交通运输局多次约谈的情况下仍未申请经营许可,属于非法组织经营网约车,平台所属车辆均为非法网约车。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将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将会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江门网约出租车管理详解
在台山“滴滴”出行暂未算合法营运
无论如何
街坊们出行要注意安全
多一个心眼!
综合: 江门日报、江门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