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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交警大队协助山东警方抓获一名肇事网上逃逸犯

2022-02-25 04:13:58

       2018年5月23日下午,富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协助山东郓城警方,成功抓获一名被网上布控的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

       2017年5月14日22时30分左右,山东省郓城县房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丁里长镇单垓村南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撞到,房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肇事机动车逃逸。经山东省郓城县交警大队调查,其辖区徐某周有重大肇事嫌疑。

       随后,郓城县交警大队得到线索称:徐某周在富县交道镇210国道沿线打工。5月23日下午,郓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来到富县交警大队请求予以协助抓捕徐某周。接到协助请求后,富县交警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大队长贾延斌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抽调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文晓军,民警高万斌、郝鹏等与郓城交警大队民警前往交道镇进行抓捕。

       由于线索有限,民警们只知道徐某周在交道镇打工,并没有详细的地址。贾延斌大队长充分发挥熟悉本地风土民情的优势,带领办案民警积极向周围的村民打听有用线索。在了解到210国道沿线正在对道旁树木进行清理施工作业的工队中有一名山东人徐某时,该情况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该人极有可能是徐某周。

       为避免打草惊蛇,贾队长与办案民警乔装打扮,驾乘民用车辆,并与该人取得联系。在电话中,贾队长佯称自己有部分已经伐倒的林木需要吊装,希望可以与徐某面谈详细事宜,并与其约定了见面的时间与地点。同时,办案民警也联系了辖区交道派出所请求协助抓捕。

        在一切部署妥当后,其他民警分组潜伏在约定地点的必经路口,贾队长及一名民警则负责与徐某见面。在耐心等待了大约两个小时后,并未察觉异常的徐某在约定的见面地点出现,藏在车中的郓城交警大队民警辨认出来徐某就是徐某周,于是现场民警立即对徐某周实施了抓捕。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周(男,33岁,郓城县双桥乡人)对自己2017年5月份在山东省郓城县丁里长镇单垓村南发生的交通肇事并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徐某周羁押在富县看守所,正在移交山东郓城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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