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的五月一日开始,杭州市新修订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了,新条例有不少变化,比如说网约车也纳入了管理范围,出租车的管理细则也有改变。
现行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1991年颁布施行,1996年、2004年和2006年进行了三次修改。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条例的许多规定已经与实际不相适应,比较明显的例子是,网约车出现了。
截至目前,杭州市共有出租车企业80多家,车辆1.35万辆,从业人员2.8万人;而合规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已经达到12家,有我们熟悉的滴滴、曹操、神州,也有新近杀入的美团、斑马快跑、万顺等;已办证车辆1.1万辆,已办证从业人员1.2万人。他们一起每天为杭州提供100万车次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从2015年开始,杭州市在全国率先完成巡游出租车改革,在省会城市中第一个出台网约车管理细则。随后着手修订出租车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包括网约车在内的地方法规。但这些都是规范性文件,从实际管理角度,急需从立法高度加以规范。
新版条例扩大了法规适用范围,将网约出租车纳入地方立法规范对象,成为国内第一部将网约车纳入管理的市级地方性法规。比如说,以后您在坐网约车的时候,如果碰到司机不合规的行为,可以直接向运管部门投诉。
新版条例规定,对拒载、绕道、甩客、强行拼载等违法行为,作了更为清晰的表述。如第32条里就明确,出租车在“空车待租的状态下,停车询问、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即为拒载。
原条例对拒载、绕道、宰客等行为处罚是罚款300元至3000元。新修订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建立了“退出机制”。不但要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即使情节不严重,多次被处罚,“在一个考核年度,被处300元以上罚款累计达3次以上的”,同样也会被吊销从业资格证。“被处300元以上罚款”的情形除了拒载、绕道、宰客等,还包括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人员、发现乘客遗失物拒不归还、不按承诺服务提供预约服务、在公共场所专用车道不服从管理等。规定同样适用于网约车,以后我们叫网约车时,如果司机接单后,以路堵等理由拒载取消订单,就可以向运管部门投诉。
除此之外,新条例还把驾驶员的从业年龄,由现在的60周岁,放宽到了65周岁;驾驶员的相关办证程序也得到了简化。同时,今后在杭州不管开网约车还是普通的出租车,考的都是同一个题库试题,发的也是同一本证,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既可以开网约车,也可以开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