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针对汽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逆行”循环线的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大祥、双清交警大队在红旗路、城北路、东风路、邵水东路、邵水西路、等路段,集中开展整治,规范车辆行驶,确保循环交通线路条条畅通。
为规范单循环道路行人和车辆有序通行,市交警支队在循环区安装禁令标志228块,指示标志116块,施划交通标线31407米,新装信号灯18处,施划人行横道各10处。随着管理的不断完善,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按照单循环交通信号和标志,守法、文明行车,但仍有少数驾驶人无视交通安全,占用单循环公交专用车道,与循环区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对向行驶,影响了循环区机动车的有序通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在循环区内逆向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对不配合交警执法的,将依法暂扣车辆,对妨碍交警执法的将依法予以拘留。
典型案例
2018/3/11
3月11日凌晨5时11分许,市大兴区红旗路西直街小学路段,63岁男子谢某奇驾驶驾驶电动三轮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对面正常行驶的宝马小车发生碰撞,致使全身多处骨折,现已花费医药费用10余万元。
经依法鉴定,事故受损电动三轮车为三轮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谢某奇无证驾驶且未为车辆登记注册和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非法驾车上路,且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在城市单循环道路逆向行驶,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邵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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