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7、 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收存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8、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9、《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 属于警车的,还需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11、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机动车转移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7、 ,。
8、 属于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转移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注销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 属于报废解体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4.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6、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或者海关出具的<<;>原件;
8、 属于被撤销的,;<;>原件;
9、 属于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交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四、机动车转入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档案,机动车登记证书;
4、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 在辖区检测站进行检测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报告
7、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机动车变更登记
(一)、办理变更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 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发动机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 属于变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 属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使用性质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7、 属于更换整车的机动车整车的,还应当提交出厂合格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相应的拓印膜(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 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更换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9、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将登记的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 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 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5、 属于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 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7、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三)、办理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须变更备案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 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六、车辆检验
(一)、办理免检汽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检验标志证申请表》 ;
2、 行驶证;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
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二)、七座以上小型客车、轻型货车、低速货车或注册年限已达六年的车辆直接到车辆检测站进行检验
1、《机动车检验标志证申请表》;
2、 行驶证;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
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4、 车辆登记部门为外省的还需有车辆登记地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书
七、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登记流程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属于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 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6、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八、办理机动车换领登记证书、补、换领号牌、行驶证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属于换领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登记证书需要查验车辆
4、 属于补、换领号牌、行驶证的,还需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5、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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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志刚 审核:何康 编辑:方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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