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力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积极推动“六城联创”工作实施,加快“三县一城”建设步伐,、《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渑池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县城主城区范围内的所有街道。
二、整治对象:
(一)凡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停放时占用人行道、盲道的,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二)凡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凡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
(三)凡机动车逆行、随意变更车道、抢行、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违法处理: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在县内相关媒体抄录公告,曝光其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18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五、举报电话:
:0398—110
:0398-482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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