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畅通,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规定如下:
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西门需要车辆停车证、(北门需要车辆停车证同时需要申请门禁刷卡权限)、没有通行证及临时停车证一律不能进入厂区、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庶务课:杨敏 联系电话:18584667192 李艳菊 联系电话:18716968338)补办。
A字标示为:处级、客户车辆停放区域
B、D字标示为:理级车辆停放区域
E、F字标示为:员工车辆停放区域
1. 请每位车辆将自己的爱车停放在自己车位内,不得占用别人的车位。
2. 厂区停车证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之醒目位置,便于警卫识别。
3. 外巡警卫会每天登记违规车辆的车主,违规三次,停车证取消。
4. 停车车辆停车请统一将车头对外,不得将车尾对外,如将车尾对外,外巡警卫一样记违规车辆一次。
5. 为保证车辆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故申请车位者需保证车位每月使用15天以上。
6. 警卫每天查核车位使用率,若发现连续某车位一周无故未使用三天,连续出现四周,将暂时取消停车资格,优先其他停车需求同仁。
7. 每日外巡警卫将在09:00-10:30分会查核违停,中途若有临时公出或请假事项,可邮件告知(唐昭学 联系电话:18580148756)以免外巡警卫登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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