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交通学校社团

关于阳光尚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的公示

2022-03-11 05:35:22

敬的阳光尚居小区居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禄劝阳光尚居小区总建筑面积30万㎡,住户1824户、商铺174间,2011年6月交付使用,现入住1637户,入住率达89.75%。小区现有车库163 间,地下车位499个,地面生态车位191个,地面临时车位52个(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共计机动车停车位905个,小区居民车辆约1400辆,停车位缺口近500个,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停车矛盾日益突出。191个生态车位采用固定租赁形式,使用效率低,机动车位少,更加剧停车矛盾。

目前,小区消防通道被停放车辆占用及堵塞现象较为严重,严重违反国家消防法规规定,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一些车辆在地下停车场通道停放,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侵犯有固定车位居民合法权益,引发矛盾冲突,矛盾冲突有恶化升级的趋势,严重影响小区和谐安全。另外,临时停放车辆无偿占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资源,存在不公正情况。

为维护小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尽可能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维护小区居民整体利益。我公司经过征询小区业主意见、听取教育、消防、、住建、发改等主管部门意见、咨询律师意见和考察其它小区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进行公示,欢迎小区居民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小区交通制度并早日实施,结束小区目前的车辆停放混乱局面,造福小区居民。

一、制定依据:

、、、《云南省消防条例》、《昆明市消防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物业服务标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

(二)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对小区安全管理相关文件。

(三)消防监督部门、、物业主管部门对阳光尚居小区消防安全的整改意见和相关要求。

(四)阳光尚居小区业主意见调查:我公司于2017年11月、12月对小区居民进行意见调查,其中车辆管理方面意见为“取消生态车位租赁制度实施先到先停临时收费管理制度”,接受调查居民 961户,赞同717户,赞同率为74.61%。

二、车辆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应在划定的停放位上有序停放,不得在停车位以外地方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地下(夹层)停车场通道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严禁在单元门通道前、楼道内停放。

(二)小区居民车辆临时停放管理:

1、取消191个生态车位租赁制度,所有地面车位(生态车位和临时车位)实施先到先停、计时收费制度。

2、无固定车位小区居民车辆在地面车位(生态车位和临时车位)停放,先到先停,地面车位停满时,无固定车位小区居民车辆不再允许进入小区。

(三)外来车辆临时停放管理

1、有下列特殊情况车辆可进入小区短时停放:

(1)运送装修材料、家具、家电等大型物品车辆;

(2)载有危急救病人、行动不便(高龄老人、孕产妇、严重残疾)的车辆;

(3)经秩序维护人员核准登记,交纳停车管理押金;

(4)在规定时间内驶离小区,原则上不超过半个小时。

2、婚嫁车辆需要提前1天以上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签订车辆管理特约服务协议。

3、进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殡仪车、工程抢险车经秩序维护人员核准登记后可进入小区停放,不收取费用。

(四)固定车位车辆停放管理

      1、有固定车位(车库和地下车位)小区居民车辆在固定车位停放,不得在地面车位上停放。

      2、一个车位有两辆及两辆以上车辆的,可设定一辆固定车辆,其余车辆按临时停放管理。

三、管理措施


(一)小区居民应携带身份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居民车辆信息,签订车辆管理服务协议。

(二)有固定车位(地下车位和车库)的车辆凭蓝牙卡或刷卡进出小区及地下(夹层)停车场。

(三)无固定车位的小区居民车辆粘贴本小区专用玻璃静电贴(进出小区免登记),由秩序维护人员刷管理卡后领取管理卡进入小区,出小区时向秩序维护人员交管理卡。

(四)外来车辆核实登记交纳押金后领取管理卡进入小区,离开小区时交管理卡结算费用驶离小区。

(五)在停车位外乱停放的,第一次进行贴单和发短信警示,第二次后每次扣缴50元违约金并发短信通知,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和第三次乱停放的将强制拖移。

(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停放,第一次进行贴单和发短信警示,第二次强制拖移并缴20元违约金。

(七)、住建等部门现场指导下划设临时车位。尽最大程度设置停车位,以便满足小区居民停车需求。

(八)除运送大型物品短时停放外,七座以上客车和长度5.2米以上货车不得进入小区停放。

四、收费管理

(一)小区居民临时停放按下列固定收费:

1、1小时内不收费;

2、1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收费1元,之后每两时加收费1元,累计计收;

3、白天8:00—20:00累计收费不超过2元,下午20:00—次日8:00累计不超过3元。24小时(每天8:00至第二天8:00)累计收费不超过5元。

(二)外来车辆收费

1、30分钟内不收费;

2、30分钟后,1小时内收费3元,之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超过规定准许停放时间范围的每小时加收10元违约金;

4、进入小区车辆收取50元押金。

(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收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每月20元,每年240元,按年预交。

(四)小区居民车辆临时停车收费实行停车计费卡制度,卡面值100元,额度使用完另行购卡。

(五)固定车位车辆蓝牙卡30元/张,质保期为1年。

(六)有固定车位车辆在临时车位停放的按临时停车管理,每季度累计达三次的暂停蓝牙卡使用7天或者交纳违约金50元,交纳违约金后恢复蓝牙卡使用。

(七)地面车位停车费及违约金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物业企业提取45%作为管理服务费用,其余55%公共收益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停车费用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小区业主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五、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6月8日起2018年6月30日止,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书面提出。

书面意见建议反馈地点:

阳光尚居物业管理处(阳光尚居小区B区1幢)

县住建局物管办(住建局四楼)

(注: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说明具体事项和理由)

 

 

昆明明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禄劝分公司

阳光尚居物业服务处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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